5月23日,喜讯传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嘉峪关市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这是我市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捷报传来令人振奋,这既是对我市整体文明水平的肯定和褒奖,更是对做好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鞭策,必将激励30多万雄关儿女接续奋斗,同心协力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这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两区一城一地”发展定位和打造“六个典范”目标任务,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统揽,带动各项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城市的颜值更靓、气质更佳、魅力更足,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社会文明风尚持续提升。
全市深入践行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从点滴细节入手,把文明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惠民实事相结合。2024年,财政支出的80%投向民生领域,高质量办成21件省市为民实事。全市提前半个月供暖,2次被央视新闻报道;连续30年开展绿化年活动,绿化覆盖率达到41.05%;富强市场、雍和市场等老旧市场设施更新、违建拆除;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灯加速更新,充电桩、快递柜等便民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入围新时代中国城市社会发展指数百强榜,连续两年获评新华社“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三年被人民网授予网上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奖”……通过深入推进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各项民生工程,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通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我市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政效率、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人文精神、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园林绿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殊荣,将我市打造成了一座“宜居、宜业、宜商、宜学、宜游”的现代化工业旅游生态城市。
但是,“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昨天做得好,不等于今天做得好,也不意味着明天一定做得更好。时代在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文明要求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对物质、文化、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文明城市的路上一刻不能停歇,全面落实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助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效能水平,让更多高质量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惠及城乡基层、造福千家万户。(兰平)